原文标题: 舆论监督报道的治理效能研究——扎根理论和mvQCA的混合分析

一、研究对象与核心研究问题

本文以第32、33届中国新闻奖“舆论监督报道”类别的31篇获奖报道为研究对象。其核心研究问题是:作为一项治理技术,中国的舆论监督报道究竟能产生什么样的治理效能?影响舆论监督报道产生不同治理效能的具体机制是什么?作者旨在通过类型化和机制研究,发展能服务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实践理论,从而对舆论监督报道的社会治理效益形成更为精确的知识。

二、研究背景

在现实层面,新闻学界和业界虽公认舆论监督报道具有社会治理效能,但对其效能的大小、类型归属以及影响效能产生的机制等问题,认知并不清晰。中国政府将舆论监督视为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,且随着新闻信息环境的变化,业界对“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”的呼声日益强烈。因此,深入理解舆论监督报道如何发挥作用,对于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、增益媒体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文章引子部分通过计算一篇报道挽回8600万元财政资金的实例,生动说明了研究舆论监督报道效能的切实价值,强调不应泛泛而论其社会效益,而应追求精确知识。

三、理论背景

本文的理论框架建立在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“治理”概念之上,认为治理是国家、社会、市场等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模式,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正是一种能够吸纳公众参与、协助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技术。研究对话了多学科的文献:一方面,援引了经济学、管理学领域关于媒体监督减少腐败、提升企业ESG投入、降低政府成本等量化研究,充分论证了舆论监督“有”治理效能;另一方面,重点借鉴了汉密尔顿在《民主侦探》一书中对调查报道治理效能的类型化梳理(审议、个体、实体影响)及其研究方法。然而,作者指出中外政治与新闻体制存在差异,对西方语境下的结论(如全国性媒体主导、审议影响最常见)的适用性持审慎态度。因此,本文旨在规避非情境化的研究倾向,立足中国语境,构建符合国情的舆论监督报道实践理论,这在理论上是本土化的探索与补充。

四、研究设计

本文采用了一种混合研究方法:

  1. 研究方法:以多值集定性比较分析(mvQCA)为主,程序化扎根理论为辅。首先,运用扎根理论对31个获奖案例的文本材料(报道原文、参评推荐表、记者手记等)进行开放性、主轴式和选择式三级编码,旨在从现象本身出发,提炼出治理效能的类型及可能的前因条件。随后,运用mvQCA对这些前因条件进行组态分析,以揭示产生不同治理效能的差异化因果机制。
  2. 案例选择与数据来源:研究样本为第32、33届“中国新闻奖”舆论监督报道类的全部31篇获奖报道。选择此样本的原因在于:获奖作品代表性强、质量高;可从中国记协官网获取所有作品的“参评作品推荐表”,该表提供了报道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关键信息。研究团队还通过检索记者手记、政府通报、舆论反馈等材料,对核心文本进行了交叉验证,共同构成分析材料。
  3. 变量设计:在QCA分析阶段,结果变量为“治理效能”,分为“促进舆论”、“解决个案”和“溢出效应”三个层次。前因条件变量共5个,分别为:监督对象、报道缘起、传播度(以是否登上微博热搜为准)、政府回应(是否有批示或通报)、媒体层级(是否为中央媒体)。

五、主要发现

本文的主要发现有两大层面: 第一,通过扎根理论,类型化了舆论监督报道的三种治理效能,从低到高依次为:

  1. 促进舆论:激发公众讨论,形成舆论铺垫或回应社会关切。
  2. 解决个案:报道所针对的具体问题得到解决或改善。
  3. 溢出效应:不仅解决个案,还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,甚至推动政策法规的出台或修订。

第二,通过mvQCA,发现了产生这三种治理效能的六种差异化机制

  1. 产生“促进舆论”效能的机制:
    • “议题讨论”机制:由中央媒体发起,报道普遍存在或涉及法律盲区的问题,虽未获政府即时回应,但增加了议题的可见度。
    • “热点引导”机制:对已发酵的热点事件进行追踪,配合政府通报进行舆论引导,目的本就不在于解决个案。
  2. 产生“解决个案”效能的机制:
    • “媒体压力”机制:由中央媒体主动驱动,报道未上热搜,但凭借高层级媒体的权威性给地方政府构成压力,从而解决问题。
    • “媒众压力”机制:追踪热点事件,报道登上热搜,形成媒体监督与公众舆论的双重压力,迫使政府回应解决问题,此时媒体层级不再重要。
  3. 产生“溢出效应”效能的机制:
    • “地方媒政协同”机制:地方媒体发起,监督对象为本地政府,报道通常不上热搜,依赖常态化的行政舆论监督工作闭环,高效解决问题并推动地方政策出台。
    • “央媒有限联动”机制:中央媒体发起,监督对象多为企业,报道需同时满足“有政府回应”和“上热搜”等复杂条件,才能推动全国性政策法案出台,难度较大。

六、研究结论与讨论

本文的结论与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 第一,研究揭示了舆论监督报道实践的复杂性。舆论监督并非单一的“揭黑”行动,而是一个包含多种效能和机制的“复数集合”。它既能“响当当”地通过引爆舆论解决问题,也能“静悄悄”地嵌入政府常态化治理流程发挥作用。这一发现有助于全面、客观、理性地看待舆论监督功能。 第二,研究重新审视了媒体层级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。研究发现,央地媒体各有优势:中央媒体在讨论普遍性议题上空间更大,地方媒体则可通过“媒众压力”实现跨区域影响,更能依托“地方媒政协同”更高效地产生“溢出效应”。这颠覆了“央媒监督一定更强”的惯常认知。 第三,研究对管理部门卸下**“负面舆情”心理负担提出了见解。研究发现,舆论监督报道上热搜有三种情况:引导已发舆情、讨论普遍性话题、揭露严重违规问题。真正带来巨大压力的热搜源于后者,且阻挠记者报道本身更容易引爆舆情。认为监督报道必然导致负面舆情的逻辑站不住脚。 第四,从学术贡献**看,本文通过混合研究方法,对中国语境下舆论监督的治理效果和实现机制进行了系统化、类型化的探讨,构建了具有解释力的实践理论框架,是对舆论监督研究本土化和精细化的有益尝试。它强调了媒体与政府的合作是治理效能产生的前提,并呼吁构建媒体“敢碰热点”、政府“甘受压力”的差异化良性监督生态。